经典案例

律师的社会关怀和人文素养体现在执业中每一个向善的细节

发布时间:2017-07-25
律师的社会关怀和人文素养体现在执业中每一个向善的细节
 ——从促成交通肇事案在押被告人与病危家属“亲情会见”有感
 
                                            唐朗军律师   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保险交通事业部执行合伙人  
题记:
       前天晚上在文庙公园散步,突然收到两条短信,一个是一年多以前帮我装修的小老板,一个是几年前的当事人。短信都不约而同地说与我好久不见,今天又在电视上看到新闻,你又在帮助一个罪犯和他的家人了等等。
       作为律师,受到朋友或当事人的关注和赞许,一瞬间也满足了我那小小的虚荣心。
        其实这一段时间,帮助这一个交通肇事被告人及其亲属的“亲情故事”是我和王永江律师办理的,“亲情探视”那一周恰好是公安系统的“警民亲活动周”,区公安局随后在看守所组织了一次采访,省市区各级媒体聚焦看守所,我茫然无知地参加,顺便介绍了情况而已。
       但细想一下,我和王律师都觉得这件事真的有必要说一说。
案情:
       今年3月,一个货车车主找到我,说他的驾驶员驾车撞死了一个人,交警认定为全责,驾驶员帮人开车,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他老婆有严重的心脏病没有劳动能力,小孩只有十多岁,而他们都不懂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利用中午吃饭的空档,我向车主详细了解情况后,介绍了这类案件的处理程序,建议他先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谈妥后我可以帮忙起草赔偿协议和谅解书,之后申请检察机关不起诉,以确保驾驶员驾驶证不被吊销,家庭收入能够保持稳定。但一周后,车主再次找来,还是希望能有律师的介入与受害方家属协商。
       车主办理了委托手续,我和王律师负责办理驾驶员陈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由于家处中江农村的受害方家属提出了50万元的赔偿,王律师五次与家属求情,家属退步为45万元。死者农村户籍,身前在外打工,即使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这一金额也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十余万元。虽然该货车购买有交强险和50万元商业险,但要一次性准备45万元的现金,车主无力承受,驾驶员家庭更无法承担,保险公司也不会接受这样的赔偿。而刑事案件处理程序已经继续,事故交警和检察院都期望我们协商好后为陈某某办理取保候审。由于仅支付了三余元的丧葬等费用而没有取得受害方家属的谅解,检察院只得批准对驾驶员的逮捕。逮捕后,王律师在一间茶楼与受害人十余名亲戚协商,差点遭受群起之攻。几天后,受害人家属还组织了十余人到驾驶员家中闹事,陈某某之妻当场心脏病发作晕死过去!车主告知情况后,我和王律师只得向派出所报警,经派出所耐心劝说,受害方家属眼见驾驶员家里一贫如洗,只得离开。
        陈某某被逮捕后,其妻心急如焚,我们多次建议受害方家属准备证据材料起诉,但受害方坚持说要等到四川省新的赔偿标准出来后再起诉!
        无奈,检察院在最后期限将此案移送人民法院审理。我们立即向主审法官报告了受害方不愿谅解的情况。眼见受害方不愿谅解,丈夫不仅将被判处实刑,还将被吊销驾照,自己面临家破人去的境况,陈某某之妻终于撑不下去,5月31日下午昏倒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接到她姊妹的电话,我们事业部正在会议室召开总结会,我与王律师立即商量向法院汇报,看能否取保候审。上交病危通知书和书面申请后,法院的答复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万幸的是,病人被抢救过来。我跟王律师商量抓紧做受害方的工作,车主和陈某某夫妻两双方的兄弟姊妹都表示再想法借钱给受害方支付抚慰金,以求得他们的谅解。但受害方总是在5万-7万元之间反复,迟迟不愿签订调解协议和谅解书。
        6月3日星期日下午,我正在陪外地亲戚游览德阳美景,突然接到电话称,陈某某之妻又因心脏病突发送往医院抢救,医生第二次发出病危通知书,要求立即施行心脏起搏器内置手术!
       救人要紧!顾不得是星期天,我立即与王律师商量,与病人亲属一同前往看守所。王律师在医院大门接到他们,到看守所门口,见到大我女儿两三岁的陈某某女儿,我一阵心酸。摁响门铃进入旌阳区看守所,还好,干警们正在开会。我介绍了急需被告人签署手术同意书的情况,值班民警和苏所长听说情况紧急,让我们立即到住所地派出所出具家庭情况证明,第二天上班再给办案机关(审理法院)联系。
       星期一一早,我出门即赶往看守所,但派出所盖章遇到了麻烦,盖章的民警不了解情况,不愿意盖章。我又赶往派出所,给旌阳派出所王所长打电话说明情况,社区民警签署属实后顺利盖章。还没有赶回看守所,苏所长打来电话说,看守所已经取得办案机关旌阳区法院和驻所检察室同意,情况紧急,让我继续办理批准手续,他和民警先带陈某某去医院!我心里一阵感动,在路上就碰到获准外出探视的陈某某和苏所长一行。又连续跑了一上午,旌阳区法院刑庭的领导和承办法官非常理解,一路绿灯办好手续,我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下午,得到了医院正在准备安排手术的消息;第二天,又得到手术成功的好消息。
        当天下午六点多,王律师与受害人家属的协商也取得进展,家属同意:死亡赔偿金等项目由受害方起诉保险公司赔偿,车主已付3万元和陈某某家属再支付1.5万元作为精神抚慰金,受害方出具谅解书。陈某某亲戚东拼西凑只凑得11000元,没办法,我与王律师商量,将车方缴纳的部分代理费拿出4000元补足!
        第二天上班,我们又将协商取得谅解的情况报告给看守所和法院。
        6月7日上班,看守所苏所长又打来电话,说考虑到陈某某家庭的特殊情况,看守所全体民警已经捐助了1000多元给他的家属,今天准备再带陈某某去医院探视手术成功的病人,希望律师一并前去。我欣然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往看守所,一行人一起到德阳市人民医院监护室。我把取得谅解、法院同意从轻判决的消息告诉了陈某某妻子,看到她轻松的表情,我也一阵欣喜。
       下楼时,陈某某请我一定帮他买两包香烟,他要发几支感谢看守所的同志们,我车里恰好有两包,征得苏所长同意后,给了陈某某。我由衷地对苏所长说,你们和法院的人性化执法,确实让我们感动!
       6月11日下午,旌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根据被告人的情节,合议庭当庭判决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宣判后,王律师立即到法院、看守所帮助陈某某办理了出所手续。陈某某万分感激的到医院照顾妻子去了。
感悟:
       这个案子其实是我们事业部平均一年办理的三、四百件交通事故中很普通的一件。之所以没有达到逾期的不起诉结果,主要在于受害人期望过高致使协商赔偿、谅解问题久拖不决,加上肇事方的特殊困难,险些酿成“加害人又成受害人”的悲剧。回想起来,或没有法院、看守所的人性关怀,或者我们作为律师仅仅“就委托事项而代理”不去管肇事方家庭的“分外之事”,倘若陈某某之妻气急而亡,我们这些参与者以及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大家将“情何以堪”?!所以我跟我的同事们讲:我们很庆幸,“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两年来,基于仁竞团队的发展思路和显著效果,跑庭机会少了,管理时间多些,同事们给了我更多看书、思考的机会。我对个人的发展、所在团队的发展以及如德阳般的中小城市律师的生存发展有了些许体会,比如在省律协保险法专委会年会上关于“中小城市律师专业化团队发展”的交流,又如“律师执业中如何贯彻社会关怀和人文素养”问题。
       偏居小城的律师,我们关注和所见所闻的,在外大多是贺卫方陈有西童之伟们对国家法制进步做出的努力,也有陈光武杨金柱斯伟江等对李庄案北海岸贵阳小河案的实践。中小城市的律师由于先天劣势,接触的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案,所以终其一生往往名不见经传。但是我的体会,恰恰就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哪怕是能够帮助普通人解决燃眉之急的一次咨询,只要尽我所能去帮助别人,从我们释疑解惑的每一个细节做起,我们就不会留下遗憾,就会有相当的成就感!
       十年辛苦不寻常,不思量,自难忘!十多年前刚刚执业无案可做,我是从职工维权的义务咨询而起,一路走来,虽然是“十年风雨路,霜染少年头”,法律援助我至今仍然时时在做。正因为坚持,所以也算小有成效。十多年前在汉旺工作期间,出差在德阳劳动局的楼顶,俯视偌大的城区,我曾发出“哪里有我立锥之地”的感叹!而今,这一切都已实现,还有什么遗憾呢!受人给予尊敬越多,越是要懂得感恩。有这种心态,我们就不会对金钱和权力的要求过高,我们会视当事人获益的程度适当收取报酬。基于此,无论是职工维权、法律援助,乃至网上咨询、电话解疑,我们对公益事务的工作决然将继续下去;基于此,我们获得心安理得。
       常读《律师文摘》,愿以书中法学界一众大家的勉励文字作为文章的结尾,也算是对自己的要求:
       法治是向善的事业,法治的弘扬应是促进善德的安排!
       要成为业内的优秀之士,律师应有较高的社会关怀和人文素养,胸怀宽广、视野开阔,心中始终深积着向善的终极关怀,头脑中储蓄了丰富的各方面知识。这样,公正与灵秀才能与律师融为一体。